【曝光台】对酒驾 坚决说“不”!
2023-11-05 15:52:5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阳蕙鸿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736

芷江融媒讯 (通讯员 杨蕴嗣)酒驾、醉驾是不可原谅的违法犯罪行为,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,重则车毁人亡、害人害己。十月份以来,芷江交警在辖区设点,突出管控重点,加大酒驾、醉驾查处力度,零容忍、全覆盖、严执法,全力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,若心存侥幸酒后驾车,除严厉处罚外还将被曝光。

【案例一】

违法人姓名:蒋某

违法时间:2023年10月13日20时许

违法地点:芷江县凯旋路钟鼓楼路段
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

准驾车型:C1D

驾驶车辆:湘N7***3普通二轮摩托车

酒精呼气值:70mg/100mL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(60mg/100mL≤驾驶人100毫升血液酒精浓度<80mg/100mL)罚款2000,暂扣6个月驾驶证,并驾驶证记12分;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,驾驶证记1分。

【案例二】

违法人姓名:李某原

违法时间:2023年10月23日21时许

违法地点:芷江县海峡大道路段
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

准驾车型:E

驾驶车辆:湘NT***8普通二轮摩托车

酒精呼气值:24mg/100mL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(20mg/100mL≤驾驶人100毫升血液酒精浓度<40mg/100mL)罚款1000,暂扣6个月驾驶证,并驾驶证记12分。

【案例三】

违法人姓名:王某

违法时间:2023年10月30日23时许

违法地点:芷江县芷江镇东街长沙银行路段

违法行为: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、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

准驾车型:C1

驾驶车辆:湘N7***9普通二轮摩托车

酒精呼气值:42mg/100mL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(40mg/100mL≤驾驶人100毫升血液酒精浓度<60mg/100mL)罚款1500元,暂扣6个月驾驶证,驾驶证记12分;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9分;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1分;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312元。

【案例四】

违法人姓名:钟某文

违法时间:2023年10月31日19时许

违法地点:芷江县芷江镇三桥路段

违法行为: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、驾驶摩托车,不戴安全头盔的

准驾车型:D

驾驶车辆:湘NR***5普通二轮摩托车

酒精呼气值:27mg/100mL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(20mg/100mL≤驾驶人100毫升血液酒精浓度<40mg/100mL)应当吊销驾驶证、行政拘留及罚款1000元。

交警提醒:杯已碰,酒已喝,喝足吃好莫开车。我们要对酒驾坚决说“不”!同时,要定期对驾驶的机动车进行技术检验,按时购买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,做到人、车证件手续齐全,平安上路行驶。

责编:阳蕙鸿

一审:石曦浩

二审:阳蕙鸿

三审:明毅

来源:芷江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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